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25日訊 光弘科技(300735.SZ)昨晚披露關于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的公告稱,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的《關于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
深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要求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以臨時公告方式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五個工作日內報送募集說明書(注冊稿)及相關文件,同時報送誠信記錄核查表,并在十個工作日內匯總補充報送與審核問詢回復相關的保薦工作底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做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決定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審核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光弘科技12月17日披露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修訂稿)顯示,本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77,186.33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全部用于以下項目:收購AC公司100%股權和TIS工廠0.003%股權、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對象為不超過35名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其他境內法人投資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投資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本次發行股票的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總量)。
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230,238,206股(含本數),不超過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具體情況與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尚未確定發行對象,因而無法確認發行對象與公司之間的關系。本次發行過程中,公司將針對構成關聯交易的認購對象,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及公司內部規定履行關聯交易審批程序,并在《發行情況報告書》中予以披露。
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光弘投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2,667,839股,占公司總股本的48.56%,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唐建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2,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4%,并通過宏天創富有限公司、進科投資有限公司、光弘投資有限公司間接控制公司372,667,839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48.56%;從而,唐建興合計控制公司372,949,839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48.60%,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假設本次發行股份的規模為230,238,206股,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的總股本為997,698,895股,光弘投資持有公司37.35%的股份,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唐建興合計控制公司37.38%的表決權,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公司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為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楊皓月、李慧琪。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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