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福建高院舉行福建法院服務保障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發布十大典型案例,主要涉刑事、民事、執行等領域。
十大典型案例包括:福建省宣判的首例涉疫情尋釁滋事案,首例涉疫情防控妨害公務犯罪案件,首例盜竊防疫物資案,首例因疫情滯留湖北法官遠程視頻辦案促調解,依法從重從快打擊涉疫情詐騙犯罪,在禁獵期捕獵野生動物情節嚴重構成非法狩獵罪,疫情期間當事人在國外、省外參加“云審判”等案件。
其中,中國農業銀行某支行與陳某、姚某借款糾紛案是福建首例因疫情滯留湖北法官“云調解”的案例。
2016年4月19日,被告陳某、姚某夫婦與原告中國農業銀行某支行簽訂《個人擔保借款合同》,兩被告以名下房產作抵押向原告借款37萬元。之后,雙方辦理了抵押物登記手續。后兩被告未按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償還借款,截至2019年11月15日,尚欠借款本金276178.91元,利息4892.88元。中國農業銀行某支行將陳某、姚某夫婦起訴至法院。羅源法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案件承辦法官春節期間回湖北過年,因疫情防控需要,節后滯留在湖北。為及時化解糾紛,承辦法官征求當事人意見后,通過遠程視頻調解。
2月24日,承辦法官通過“福建移動微法院”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在線調解。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線上調解,原、被告就還款協議達成一致意見,被告承諾于2月25日向中國農業銀行某支行支付律師代理費3372.9元,并自2月起繼續按合同履行還款義務,原告自愿撤訴。隨后,雙方當事人在線確認調解協議無誤,法院出具調解書對調解協議予以確認。
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張勝介紹,這是福建首例在湖北法官利用移動微法院遠程辦理案件的案例,該案的辦結是福建智慧法院建設的一個縮影,人民法院通過移動微法院、網上訴訟服務中心等線上辦公平臺,讓疫情期間訴訟服務不打烊、司法為民不掉線。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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