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訊 (海峽網記者 陳娜)今年高職招考中職生的補錄取工作即將開始。記者從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獲悉,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于6月24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至原就讀學校,由有關學校匯總初審后,于6月26日前上報。
據了解,凡報名參加2016年福建省高職招考面向中職生考試,且獲得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和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可免試錄取到其所報類別的對口高職(專科)專業;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二、三等獎的中職畢業生,高職(專科)批錄取時享受文考分加30分照顧;獲得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優秀獎的中職畢業生,高職(專科)批錄取時享受文考分加10分照顧。
需要注意的是,在錄取結束后才獲得高職(專科)免試資格,或享受加分照顧后,達到相應對口高職(專科)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且未被錄取的考生,須由考生本人提交書面申請,按規定程序審批后,方可補錄取到相應的高職(專科)專業。其余考生均不再進行補錄取或調整錄取。
同時提醒,具有免試資格的考生若參加免試錄取,無需參加專科技能測試,若放棄免試資格,參加專科常規批次或征求志愿批次錄取,必須參加專科技能測試。
據悉,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填寫《2016年高職招考中職生補錄取申請表》,連同獲獎證書復印件于6月24日前報送至原就讀學校。符合條件的考生若未按時提交《申請表》及獲獎證書復印件,視其自行放棄資格。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16年普通高招的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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