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8日訊 國星光電(002449.SZ)昨日晚間披露公告稱,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中心審核通過。
國星光電于2026年4月7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出具的《關于佛山市國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中心意見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對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文件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續深交所將按規定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履行相關注冊程序。
公告稱,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后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作出同意注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
2025年12月5日,國星光電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本次發行預計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97,012.39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將全部用于超高清顯示Mini/Micro LED及顯示模組產品生產建設項目、光電傳感及智能健康器件產業化建設項目、智慧家居顯示及Mini背光模組建設項目、智能車載器件及應用建設項目、國星光電研發實驗室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發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對象發行的方式。
本次發行對象為包括公司控股股東佛山照明在內的不超過35名特定投資者,其中,佛山照明對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的認購金額為11,600.00萬元,未來在實際發行階段,最終認購股票數量根據實際發行價格確定,若根據最終詢價結果得出的認購股數出現尾數不足一股的情況,則對尾數做舍去處理,其余股份由其他發行對象現金認購。所有發行對象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的80%。發行的股份數量不超過發行前總股本的30%,即不超過185,543,150股(含本數)。
佛山照明為公司之控股股東,向佛山照明發行股票構成關聯交易。除佛山照明外,本次發行的其他發行對象尚未確定,因而無法確定公司向其發行股票是否構成關聯交易。
截至預案公告日,佛山照明及其全資子公司佛山西格瑪共持有公司21.48%的股份,佛山照明為公司之控股股東。佛山照明系廣晟控股集團之控股子公司,廣晟控股集團為公司之實際控制人。
本次發行前后,公司控股股東均為佛山照明,實際控制人均為廣晟控股集團,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
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為國泰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徐振宇、王寧。
責任編輯:唐秀敏
- 最新金融資訊 頻道推薦
-
黃金不再是必選項 FOF多元配置走上求變之路2026-04-08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