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6日訊 東方雨虹(002271.SZ)3月14日披露關于為下屬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公告顯示,公司與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簡稱“民生銀行唐山分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民生銀行唐山分行與公司全資子公司唐山東方雨虹防水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唐山技術公司”)之間主合同項下發生的一系列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起三年。前述擔保的最高債權本金額為人民幣8,000萬元。
公司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濱海支行(以下簡稱“工商銀行惠州濱海支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工商銀行惠州濱海支行與公司全資子公司惠州東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惠州東方雨虹”)之間主合同項下一系列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項下業務發生、期限屆滿或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前述擔保的最高債權本金余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
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陽市分行(以下簡稱“建設銀行岳陽分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建設銀行岳陽分行與公司控股子公司岳陽東方雨虹防水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岳陽技術公司”)之間主合同項下的一系列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自單筆授信業務的主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債務人在該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后三年止。前述擔保的最高債權限額為人民幣80,000萬元。
公司與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蕪湖中山南路支行(以下簡稱“徽商銀行蕪湖中山南路支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徽商銀行蕪湖中山南路支行與公司全資子公司蕪湖東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蕪湖東方雨虹”)之間主合同項下的一系列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自單筆授信業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前述擔保的最高債權本金額為人民幣4,500萬元。
公司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分行(以下簡稱“浦發銀行鄭州分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浦發銀行鄭州分行與公司全資子公司河南東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南東方雨虹”)之間主合同項下一系列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自每筆債權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至該債權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擔保的最高債權額為人民幣11,000萬元。
公司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行(以下簡稱“浦發銀行重慶分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浦發銀行重慶分行與公司全資子公司重慶東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東方雨虹”)之間主合同項下一系列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自每筆債權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至該債權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擔保的最高債權本金余額為不超過等值人民幣6,000萬元。
經統計,東方雨虹為上述6家子公司提供擔保合計11.45億元。
東方雨虹分別于2025年2月27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2025年3月21日召開的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為下屬公司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提供擔保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資、控股子公司為下屬公司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60億元的擔保,其中對唐山技術公司的擔保額度為不超過130,000萬元,對惠州東方雨虹的擔保額度為不超過60,000萬元,對岳陽技術公司的擔保額度為不超過90,000萬元,對蕪湖東方雨虹的擔保額度為不超過110,000萬元,對河南東方雨虹的擔保額度為不超過200,000萬元,對重慶東方雨虹的擔保額度為不超過10,000萬元。
同時,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長或授權其他人員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在股東大會審批通過的為下屬公司提供的總擔保額度范圍內對各下屬公司的擔保額度進行調配,亦可在不超過股東大會審批通過的為下屬公司提供的總擔保額度的前提下,對授權期內新成立、新收購的下屬公司分配擔保額度。
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公司董事長或其他授權人士在前述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批通過的為下屬公司提供的總擔保額度即不超過260億元的范圍內,對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及重慶東方雨虹之間的擔保額度進行調配,其中對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擔保額度調減10,000萬元,對重慶東方雨虹的擔保額度調增10,000萬元,調配后,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擔保額度由原不超過37,000萬元(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將其擔保額度35,000萬元調配至洋浦東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調配后,天津虹致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擔保額度由原不超過72,000萬元調減為不超過37,000萬元)調減為不超過27,000萬元,重慶東方雨虹的擔保額度由原不超過10,000萬元調增為不超過20,000萬元。此次額度調配的金額未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0%。
本次擔保實際發生后,公司對唐山技術公司的擔保金額為38,000萬元(其中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后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30,000萬元,本次擔保金額為8,000萬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92,000萬元;公司對惠州東方雨虹的擔保金額為25,400萬元(其中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前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20,400萬元,本次擔保金額為5,000萬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55,000萬元;公司對岳陽技術公司的擔保金額為123,951.24萬元(其中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前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43,951.24萬元,本次擔保金額為80,000萬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10,000萬元;公司對蕪湖東方雨虹的擔保金額為38,500萬元(其中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前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34,000萬元,本次擔保金額為4,500萬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105,500萬元;公司對河南東方雨虹的擔保金額為83,000萬元(其中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前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10,000萬元,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后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62,000萬元,本次擔保金額為11,000萬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127,000萬元;公司對重慶東方雨虹的擔保金額為12,000萬元(其中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擔保議案后已實際發生的擔保余額為6,000萬元,本次擔保金額為6,000萬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8,000萬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擔保余額為545,589.90萬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21.88%。其中,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為下屬公司提供的擔保余額為545,589.90萬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21.88%;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余額為0.00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0.00%。如考慮本次新增擔保額度,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擔保金額為660,089.90萬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26.47%。其中,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為下屬公司提供的擔保金額為660,089.90萬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26.47%;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金額為0.00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0.00%。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承擔損失等情形。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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