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3日訊 富臨精工(300432.SZ)于1月30日收到四川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富臨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王志紅等責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6〕5號)。
《責令改正措施》顯示,經四川證監局現場檢查,富臨精工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公司治理方面:部分董事會決議未見個別董事表決票;部分監事會決議未見個別監事表決意見;內幕信息登記檔案未見內幕信息知情人簽字確認。
二、內部控制方面:工程施工關聯交易中存在關聯方先施工再補簽合同的問題;部分收入確認單據未留存。
三、財務核算方面:個別委外加工物資錯計收入;部分出口業務存在當年已出口完成,次年跨期確認收入的情形;存貨跌價金額未考慮合理的稅費及費用支出;個別其他非流動資產未及時結轉至在建工程。上述財務核算不規范事項導致2024年年報收入錯報1,245萬元,占比0.15%,利潤錯報100萬元,占比0.25%。
四、信息披露方面:關聯交易存在披露不及時不準確的情形;單項計提壞賬準備金額披露不準確;未披露2022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上市公司治理準則(2018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18〕29號)第四條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王志紅、總經理王軍應當對上述所有違規行為負責;董事會秘書李鵬程應當對公司治理和相關信息披露不規范的違規行為責;財務總監岳小平應當對與財務有關的內部控制及財務核算不規范的違規行為負責。
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和《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規則(2025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25〕5號)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四川證監局決定對富臨精工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王志紅、王軍、李鵬程、岳小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富臨精工于2026年1月13日晚間發布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預案,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為317,549.11萬元,在扣除相關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投資于年產50萬噸高端儲能用磷酸鐵鋰項目、新能源汽車電驅動系統關鍵零部件項目、機器人集成電關節項目、智能底盤線控系統關鍵零部件項目、低空飛行器動力系統關鍵零部件項目。
富臨精工本次發行對象為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寧德時代”),寧德時代擬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全額認購,寧德時代將于本次發行完成后成為富臨精工持股5%以上股東,因此寧德時代構成富臨精工關聯法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構成關聯交易。寧德時代已與富臨精工簽署了《股票認購協議》。富臨精工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票數量為233,149,124股,不超過發行前富臨精工總股本的30%,并以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的予以注冊決定為準。
富臨精工于2025年12月19日晚間發布關于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實施情況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實際控制人安治富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畢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安治富本次減持計劃已經全部實施完畢。公告顯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8日,安治富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17,097,476股,減持比例1.00%,減持均價15.48元/股。經計算,安治富減持總金額為2.65億元。
富臨精工于2025年8月8日披露的關于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實施情況的公告顯示,公司于近日收到實際控制人安治富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畢的告知函》,截止公告披露日,安治富本次減持計劃已經全部實施完畢。公告顯示,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安治富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17,097,400股,減持均價13.05元/股。經計算,安治富減持金額2.23億元。
經計算,實際控制人安治富2025年減持套現金額共計4.88億元。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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