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26日電 記者3月26日從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了解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日前發布公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有關規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對原產于剛果(布)的部分進口貨物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剛果共和國政府關于共同發展經濟伙伴關系協定早期收獲的安排》實施協定稅率。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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