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臺江法院心理關護室內,外籍女子王女士(化姓)抱著未滿周歲的孩子依偎在丈夫林先生(化姓)身旁,一家三口笑意盈盈,一旁的法官與社工滿臉欣慰。這場持續兩個月的涉外離婚糾紛,經“茉莉姐姐”家事輔導中心溫情調解與專業心理疏導,最終在王女士主動撤訴、夫妻重歸于好中落幕,彰顯了家事審判“修復情感、守護家庭”的溫度與力量。
去年7月底,臺江法院收到外籍原告王女士的手寫起訴狀。其中,“判令被告無婚生子相關決策權”的特殊訴請引人關注,而訴狀與證據中并無被告林先生損害孩童權益的痕跡。
經電話溝通,王女士講述了原委。她在與林先生結婚后,為家庭發展隨夫來到中國。但因語言不通、文化差異等,加之林先生忙于事業,無暇陪伴王女士度過適應期,夫妻溝通日漸減少。
找準矛盾核心后,法院啟動“茉莉姐姐”家事輔導中心教育指導幫輔機制,邀請陽光天使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心理咨詢師參與調解。社工采用“背靠背”談心模式,先讓林先生體驗“獨自在陌生環境中帶娃”的不易,再向他剖析王女士孤身在異國的孤獨與安全感缺失;轉而引導王女士回憶林先生在生活中的暖心舉動,化解她的心結。
夫妻二人逐漸理解了彼此的處境與心意。王女士當場在撤訴申請書上簽名:“我不要求離婚了!”
從跨國婚姻出現情感裂痕到夫妻重歸于好,臺江法院以“傾聽、共情、釋法、解紛、幫輔”為核心,構建“法官問詢+調解探詢+心理咨詢+社區訪詢”的“四詢”解紛工作法,在情理法的平衡中,為眾多家庭化解糾紛。(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 曾琦 吳亦隆)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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