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海都網記者 何旌) 高招“注意錄取”(指符合高考照顧錄取政策的考生)近日開始辦理申請手續,需要提醒廣大考生的是,申請“注意錄取”時,戶口本、獲獎證書、見義勇為證明等需提供證明原件。
記者從招考部門了解到,“注意錄取”登記表由報名點發給考生,表中市(區)、考生號、姓名、出生年月等由考生本人填寫,其他獲獎內容由有關單位填寫。考生領取登記表后,應先到有關單位蓋章或提供有關證明,應屆生將登記表、證明等交給高中,由高中匯總交縣(市、區)高招辦,社會考生直接交縣(市、區)高招辦。具體規定如下:
1.普通高考屬烈士子女的考生,由市民政局核實蓋章。
2.符合規定的獲獎應屆生,應提供本人獲獎證書(獎狀)原件、復印件,將登記表交所在高中填寫獲獎項目并加蓋公章,由高中送教育局有關部門簽字蓋章。
3.申請享受錄取照顧的少數民族考生,向報名點領取福建省普通高招少數民族考生資格審核申請表與“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持申請表、登記表及戶口本、身份證,于5月16日至20日前往戶籍所在的各縣(區、市)教育局辦理審核及蓋章。
4.屬臺籍(含金門、馬祖)考生,持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如考生與父母不同戶口本的,還應持派出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證明親屬關系的公證書)與登記表前往市臺辦,由市臺辦經辦人核實填寫并蓋章。
5.省、市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其子女的考生,須前往福建省見義勇為基金會開具證明,考生將證明原件貼
在登記表背面上交報名點。
6.屬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的考生,前往市僑辦審核并開具證明,將證明原件貼登記表背面上交報名點。
7.應屆生在高中階段獲得省級優秀學生榮譽的,或考生本人屬省部級以上勞模(先進工作者)、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的,須向報名點出示獲獎證書(獎狀)的原件、復印件,將復印件貼在登記表背面上交報名點。
8.屬自謀職業退役士兵的考生,由各縣(區、市)民政局出具證明,將證明原件貼登記表背面上交報名點。
9.高職單招中職學校應屆生,學習期間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取得三等獎及以上者,或參加由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取得優秀獎及以上考生,應提供本人獲獎證書(獎狀)原件、復印件,將登記表交所在中職校填寫獲獎項目并加蓋公章,由學校統一送教育局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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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僑子女”高考證明辦理20日截止
本報訊 福州市外僑辦提醒,今年我省對參加高考“三僑子女”出具證明時間,截至5月20日,逾期不能辦理,辦理地點在福州五一北路106號新僑聯廣場五層,辦理時間為正常上班時間,5月19日、20日法定休息日照常上班。戶口在福清市的“三僑子女”考生須于5月19日到福清市外僑辦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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